出国(境)学习

云南艺术学院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0日作者:来源:


云南艺术学院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设立于1998年,目的是为了给全云南省的艺术家,特别是造型艺术方面的艺术家提供一个居住、创作、交流、学习的平台,有利于我省艺术家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研究,为云南省的艺术事业打造了一个窗口和国际品牌。


一、报名资格和范围

云南艺术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退休人员、在读研究生,及云南省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退休人员、在读研究生到巴黎后必须具有明确的进修、学术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任务,且必须与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学院发展建设相结合。


二、报名方式

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云南艺术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退休人员、在读研究生,及云南省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可向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提出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使用申请。

(一)正式在编教职工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各院系、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推荐优秀艺术家、骨干教师、优秀研究生、行政岗位上有需求且达到选拔条件的管理人员或研究人员赴巴黎学习、进修、交流,最终由院系、部门以报告形式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

(二)在读研究生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并经所在院系及研究生部审核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登记;

(三)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交老干处审核盖章后到院对外合作交流处报名登记;

(四)非云艺在编教职工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到云南艺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报名登记。


三、报名材料

(一)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使用申请表

(二)申请人进修、交流、访学计划

(三)申请人中英文艺术简历

(四)申请人因私护照复印件、照片2张

(五)申请人艺术作品或代表性学术成果(造型艺术类提交作品图片;表演艺术类提交作品光盘;代表性学术成果提交已发表的论文、期刊或学术专著等)


四、选拔条件

(一)云南省在艺术方面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成就的艺术家;

(二)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长期努力工作、有一定贡献的教职工;

(三)在籍研究生必须是成绩优秀,有一定艺术培养前途的;

(四)符合国家因私出国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申请使用工作室的艺术家须具备外语沟通交流能力;

(六)云南艺术学院师生优先。


五、申办程序

(一)审批时间

由对外合作交流处汇总申请人数并汇报分管领导,结合学院总体工作目标,最终确定每学期的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使用安排。每年5月份,确定当年9月份至次年2月份的使用计划;每年11月份,确定次年3月份至8月份的使用计划。

(二)办理流程:

1.云艺在编教职工、退休人员:个人申请——所属部门公函——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协议——交费——办理出国手续

2.云艺在读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研究生部签字——所属院系公函——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协议——交费——办理出国手续

3.非云艺教职工:个人申请——所属单位签字——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协议——交费——办理出国手续


六、艺术家所需提交学术成果

(一)艺术家在出行前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归国后的1个月内,美术设计影视类的,必须向学院捐赠1件作品;音乐、舞蹈或表演类的,必须在学院进行一次公开展示;研究人员或在行政岗位的,应提交书面报告或举办讲座,展示研究和调研成果,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收集和保存该成果并建立档案。

(二)学院的退休人员及院外艺术家有义务以不同的形式、方法为云南省的艺术教育事业及云南艺术学院做宣传;艺术家归国后,应向云南艺术学院提交书面报告以证明在此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七、工作室租用管理费

(一)云南艺术学院正式在编及退休职工每人每月1000元;

(二)云南艺术学院在读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三)云南艺术学院正式在编及退休职工随行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只需向巴黎艺术城交纳管理费;

(四)云南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及非云南艺术学院在编职工每人每月2000元;

(五)收费标准根据市场经济及物价实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八、相关要求

(一)所有出访艺术家需持因私护照,办理签证及出访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云南艺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指导并协助艺术家申请赴法签证。

(二)巴黎国际艺术城工作室每次使用期为3个月,优先给我院在职在籍师生、退休员工使用;工作室房号:2232号。

(三)所有出访人员需与云南艺术学院签订《赴巴黎艺术城工作室协议》。

(四)根据巴黎艺术城有关管理规定,每期赴法的艺术家停留期不得少于2个月,配偶及亲属陪同前往需自行与巴黎国际艺术城联络申请,且亲属逗留不应超过艺术家本人停留期;若艺术家随行亲属中有子女的,要求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2周岁,且由于巴黎艺术城住宿阁楼间使用面积为25-30㎡左右,房间内有两张宽90cm的床铺,故随行子女人数仅限1人。

(五)经审批符合条件的艺术家因故无法按时赴法,造成艺术城工作室轮空的现象,可考虑临时安排其他艺术家前往。但必须提前3个月告知对外合作交流处,否则因此造成轮空的损失由艺术家本人承担。

(六)艺术家在法期间必须遵守法国的相关法律及规定,按照协议支付巴黎艺术城相关的管理费用。



云南艺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0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