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介绍 > 处室职能

处室职能

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部门及所属科室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 围绕国家战略方针、学校建设一流艺术院校的目标,拟定并实施学校中长期教育对外开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加强外事经费使用管理。3. 统筹管理及协调全校涉外工作,包括校际协议的签订、来访及出访事项、聘专引智、交流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运转、国际一流教育资源和项目的拓展。4. 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指导教学单位及...

共1条 首页上页1下页尾页 1/1 到第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