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选派工作即日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网上申报时间 |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
1 |
4月10日-30日 |
4月2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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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10日-31日 |
3月2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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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20日-30日 |
3月2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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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10日-31日 |
3月2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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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1日-15日 |
5月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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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年随时申请 |
随时申报 |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前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提交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意派出的个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其中须注明申报项目、申报专业、申报派出国别地区、拟派出时间、派出后现承担工作的安排等重要信息,之后方可在相应项目的申请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严格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报送至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立项目的是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提高我国文化及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优秀艺术人才和未来文化艺术大师。请各教学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助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学校将按照“自愿申报、资格核查、按需推选”的原则进行审核推荐。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陈雯婷
联系电话:65937345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