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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学习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作者:来源:

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选派工作即日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月1日-10日

1月10日以前

2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3月20-30日

3月25日以前

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10-31日

3月25日以前

4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31日

3月25日以前

5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第一批:4月1-15日

第二批:9月10-20日

第一批:4月10日以前

第二批:9月15日以前

6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

5月1日-15日

5月13日以前

每个申报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所需申报材料等信息请点击项目名称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应网页进行浏览了解。

二.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前向学校外事处提交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意派出的个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其中须注明申报项目、申报专业、申报派出国别地区、拟派出时间、派出后现承担工作的安排等重要信息,之后方可在相应项目的申请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严格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报送至学校外事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立项目的是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提高我国文化及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优秀艺术人才和未来文化艺术大师。请各教学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助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学校将按照“自愿申报、资格核查、按需推选”的原则进行审核推荐。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外事处。

联 系 人:陈雯婷

联系电话:65937345

学校外事处

2019年12月26日